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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3

校医部字〔202019号

校内各医院:  

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校医部字〔2020〕12号)及《关于印发〈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发[2008]182号)等文件精神,通过个人申报、科室推荐、医院初审、学校专家组评审等程序,批准“分子技术在病理诊断中的应用”等408项作为2021年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见附件1)

请各医院继续医学教育职能部门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严格遵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合医院管理办公室对项目的举办做不定期督导检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要求,一是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授课教师、学时及举办时间等项目相关信息,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以上信息,需在项目举办前两周提供变更信息的证明(附件2)经医院同意后报备给学校;二是在项目举办2周前各医院应将拟举办的项目信息报学校备案;三是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通过校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jidacme.wsglw.net)反馈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并将校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3)纸制材料报送给学校。

联系人:刘剑秋 赵丽勇

联系电话:0431-85619674

 

附件:1.2021年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目录

2.校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变更申请表

3.吉林大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

 

 

白求恩医学部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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