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发〔2007〕2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工作,提高直报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我部制定了《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规定(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ОО七年十月十一日
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规定(试行)
http://ywc.jlu.edu.cn/admin/fujian/20090222 1054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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