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5〕253号
校内各附属医院:
根据《吉林大学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校发〔2014〕112号)、《吉林大学2014年度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校发〔2014〕147号)的文件精神,学校组织了2014年度临床重点专科评价工作,经科室申报、医院推荐、客观评价、同行评价、校外函审等程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经学校医疗技术管理专家委员会讨论,医学部党政联席会审核,校内公示,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第一医院重症医学科”等22个专科为2014年度校级临床重点专科、“第一医院儿科”等9个专科为2014年度校级临床重点培育专科,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学校对上述专科实行动态管理,在技术水平、医疗质量、技术创新等方面实行动态目标管理,采取定期阶段考核。请2014年度校级临床重点培育专科所在医院加强对该临床专科的建设和管理,并按照《吉林大学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要求完成配套资金的拨付。
附件:2014年度校级临床重点专科及临床重点培育专科名单.zip
吉 林 大 学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