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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吉林大学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校医字[2023] 3

校内各医院: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医字[20182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校内医、药、护、技系列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二、报名条件

本年度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不少于12学时,技能培训不少于1周。

三、考核内容

考试以“三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理论)内容为主,按二级学科进行考试。

四、考核方式

考试主要采取手机APP考试形式, 考试地点在考核对象所在的医院进行;年龄在50岁(包括50岁)以上的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可选择二种考试方式:一是参加学校组织的手机APP考试;二是参加学校组织的纸制试卷考试。

五、考核时间

本年度考核拟定于2023930日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管理

医院管理处负责考试的组织工作,各医院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考试的具体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医院要认真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核,确保参考人员符合考试要求。

2.各医院要在912日前将考试人员名单电子版报送医院管理处。

3.持有中级证且医院没有聘任为中级的人员,不用参加考,按继续医学教育文件相关要求,完成对应学分。

4.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由单位职能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可视为完成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5.本次考试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人员及缓考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无故缺考者不予补考,违纪人员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不合格。

 

联系人:刘剑秋

办公电话:043185619675

 

附件:2023年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考试报名表

 

 

                                 医院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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