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字[2015]8号
校内各医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岗位技术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缓解工学矛盾,增强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学习的自觉性,提高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吉林大学药、护、技系列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医字[201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校医院管理处负责考试的整体组织工作,具体负责试题的组卷、考场安排、准考证发放及监考安排工作。
各医院培训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考试的人员组织及具体安排工作。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
1.医疗系列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由医院自行组织考试。
(1)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
(2)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但尚未聘任主治医师的。
2.护理系列
具有护理系列初级职称(护士、护师)的人员,本年度参加医院组织的集中面授不少于12学时,技能培训不少于1周。
3.药学系列
具有药学系列初级职称的人员,本年度参加医院组织的集中面授不少于12学时,技能培训不少于1周。
4.医技系列
具有医疗技术系列初级职称的人员,本年度参加医院组织的集中面授不少于12学时,技能培训不少于1周。
(二)考核内容
考试内容参照“201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中级)”。
(三)考核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考试、人机对话方式进行,由医院管理处统一组织试题,试题以客观题为主。
1.医疗系列人员按照三级学科进行组织考试。
2.护理系列人员分护士和护师两个层次进行考试。
3.医疗技术系列人员中放射、超声、检验、病理和康复类别人员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他人员的考试由各医院自行组织。各医院须将自行组织考试的人员名单及试题、成绩报学校医院管理处备案。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学校医院管理处根据人机对话场地实际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及地点,初步定于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考试。
三、参考书目
1.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
(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年版)
2.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系列教材
(吉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四、有关要求
1.各医院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考试的参考人员准备工作,提前完成相应人员安排,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认真进行考生的资格审核,确保参考人员符合考试要求。
2.各医院要在10月8日前将参考名单电子版报送培训管理科,以便安排考场。
3.医院管理处将根据考试具体安排,组织相应人员对各场考试进行监考。
4.各医院自行组织考试的人员名单及试题、成绩于10月31日前报学校医院管理处备案。
5.统一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成绩未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不及格视为当年岗位培训不合格。
附件: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考试报名表
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