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医院:
根据《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吉卫联发【2010】48号)及《关于印发〈吉林大学临床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发【2008】182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医院管理处决定开展2014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务人员(含合同制在册职工)和医院管理人员。
二、审验时间
2015年3月22日至3月25日。
具体审验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单位 |
3月22日 |
8:30~11:30 |
第一医院 |
13:30~16:30 |
口腔医院 |
3月23日 |
8:30~11:30 |
第二医院 |
13:30~16:30 |
第四医院 |
3月24日 |
8:30~11:30 |
中日联谊医院 |
13:30~16:30 |
第一医院二部 |
3月25日 |
8:30~16:30 |
校区医院 |
三、审验方式
此次学分验收的方式为全体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考核表审核加抽样审查。
四、审验程序
(一)初审:审验小组通过网络系统对各单位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初审。
(二)实地学分审验:今年试行在“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考核表”上验印,不用准备年度学分验印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受检单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2014年度单位人员达标汇总表”,“2014年度单位人员达标统计表”,“2014年度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明细表”,“2014年度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考核表”。同时将上述材料制成光盘。
2.请所有医务人员准备好所获取学分的各种原始资料及佐证材料,统一存放在所在科室内,以备审验抽查时取用
(二)特殊情况的人员,各医院职能部门需附有相应的文字材料说明并加盖公章。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