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0〕290号
校内各医院: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 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及“吉大医疗”优质服务品牌“3+2”创建活动的进行,提高我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临床护理工作,促进临床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推进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满意的护理服务,学校决定开展争做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争做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冠军
副组长:高占东 张东航 赵吉光 高忠礼 李亚刚 周延民
成 员:王晓薇 伊大海 朱孝民 闫喜民 宋丽华
张志民 李锡伍 姚宪章 赵国庆 赵清秀 高普均
(二)各附属医院成立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附属医院评选工作小组,对本院申报者进行初评。
(三)校区医院统一成立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校区医院评选工作小组,对所有校区医院申报者进行初评。
二、评选条件
全校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包括聘任护士)均有资格参加评选。参评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为护理事业献身的敬业精神。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及“吉大医疗”优质服务品牌“3+2”创建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满三年内一直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无护理纠纷、事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业务能力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操作标准技术,各项护理操作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护患关系和谐,能以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所分管患者满意度达100%,所在科室医生护士满意度分别为95%以上。
2.担任护理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驾驭能力,群众基础坚固,护理管理团队中威信较高,所在科室医生护士满意度分别为95%以上。积极参与护理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修订,并能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采取持续质量改进措施,逐步提高工作质量。所带领护理团队是先进团队,能出色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并且成绩突出。
3.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近三年内正刊发表护理论文三篇以上(前两名作者),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前两名作者),至少取得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专利1项或医疗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
三、评选程序
(一)各附属医院初评
1.个人自愿申请并填写《吉林大学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审批表(附属医院)》(见附件1),经科室讨论,科主任签字,报所在医院护理部。
2.护理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医院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评选工作小组进行初步评选并按限额推荐。
3.医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后,将《吉林大学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审批表(附属医院)》(见附件1)、《吉林大学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学校评选活动办公室。
(二)各校区医院初评
1.个人自愿申请并填写《吉林大学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审批表(校区医院)》(见附件2),经各校区医院内部讨论后,由院长签字,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后,上报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校区医院评选工作小组。
2.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校区医院评选工作小组进行初步评选并按限额推荐,将《吉林大学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审批表(校区医院)》(见附件2)、《吉林大学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上报学校评选活动办公室。
(三)终评
初评结果由评选活动办公室审查,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对拟表彰的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四、评选周期及日程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自2011~2013年连续评选三次,2012~2013年日程安排另行通知,2011年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 2月14日~3月6日进行初评。
2. 3月7日~27日进行终评。
3. 5月12日进行表彰。
五、名额分配
2011年吉林大学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名额按各医院2009年底护士人数的1%分配,合计42人。2012~2013年名额分配情况另行通知。2011年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医院(包括二部) 12人
第二医院 10人
中日联谊医院(包括二部、三部) 10人
第四医院 5人
口腔医院 2人
校区医院 3人
附件:1.吉林大学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审批表(附属医院)
2.吉林大学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审批表(校区医院)
3.吉林大学优质护理服务标兵护士申报汇总表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http://ywc.jlu.edu.cn/admin/fujian/20101009 1058190.doc
http://ywc.jlu.edu.cn/admin/fujian/20101009 1058191.doc
http://ywc.jlu.edu.cn/admin/fujian/20101009 1058192.doc
|